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劏房發牌好心做壞事

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九月初,建議研究劏房發牌或業主登記制度,以規管劏房樓宇結構及衛生情況。有劏房戶直斥政府隨時好心做壞事,恐業主會瘋狂加租,揚言會鋌而走險,「為平租會住無牌劏房」。有組織促請發牌前,應增建中轉屋安置受影響戶,配合租金、租住權管制,否則發牌制度形同虛設。

記者:鄺慧敏 編輯:張楚瑜

長委會在5月完成首個針對?房戶調查,披露全港有逾66000間?房,推算高達17萬人居住在?房。倘若政府實施發牌制度,雖符合安全條例,但令住戶選擇少之有少,生活百上加斤。長策會在5月完成首個針對?房戶調查,披露全港有逾6.6萬間?房,推算高達17萬人居住在?房。倘若政府實施發牌制度,雖符合安全條例,但令住戶選擇減少,生活百上加斤。

 

發牌令?房更隱蔽

《建築物條例》對單位的消防安全有一定限制,如牆身及門最少耐火一小時,共用走廊闊度至少達105厘米。一旦發牌,合資格?房便要符合條例規定。民間組織全港關注?房平台發言人賴建國認為,現時大部份?房不符合規定,發牌令合資格的?房數目下降,供應減少使租金上升,增加住戶經濟負擔。政府高調規管全港?房,只會令一些不合規格的?房變得更隱蔽,住戶若找到這些隱蔽的?房,都會照搬進去住。

 

租客勢鋌而走險

月入約1.3萬元的廖先生,一家四口居住在荃灣一個月租4千元的百多呎?房單位,連同水費及電費,佔家庭收入三分一。廖太指出,因整棟大廈幾乎都是?房,大廈樓梯至少幾個月沒有清洗,時常發出臭味,衛生環境惡劣,「呢度好污糟,間唔中見到樓上?住客拋垃圾落樓下,搞到簷篷堆積好多垃圾,好多蚊飛入屋,我都唔敢成日開窗。」她又稱,鄰近的單位亦是?房,「個單位要共用廚廁,成日有老鼠爬出走廊通道,仲見過死老鼠,真係嚇死人」。

 

?房發牌原意為取締不合資格的居所,改善住戶居住環境,廖先生卻形容建議為「咩好處都冇」。廖先生居住的七年間,業主加租了五次,月租由當初的2,300元增至現時的4千元,每次加租約300至400元。「第二次加租時都諗住搬,但其他?房唔實用,仲貴過呢度」。他擔心建立?房發牌制度後,業主會將牌照費及檢驗費轉嫁到租客身上,令生活百上加斤,「如果發牌後,無牌??房較平租,我會照住」,希望政府設立租金管制以保障?房戶的權益,「如果有就唔會突然間加好多租」。

 

?房戶欠租金保障

香港理工大學社會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鍾劍華指,有部份業主為免?房曝光,不肯與租客簽租約,令業主可以隨時逼遷,或只於兩星期前通知住客要搬離單位,使住客只有很短時間物色新單位。而業主亦可能會與地產經紀串通,最終令住客搬到同一業主的單位,但租金可能更貴,單位更小。鍾提出,若政府要規管?房,除了電線、水喉及走火通道等要符合安全標準之外,業主亦必須要與住客簽訂租約,令租客不會突然被業主趕走。他亦建議配合租住權保障,只要租客仍想繼續租住,業主不可在租約期內隨便加租,雙方待約滿再決定新租金。同時配合政府興建公屋計劃,估計?房租金會逐漸回落。

關注本港土地及房屋問題的民間組織影子長策會成員陳紹銘表示,除了發?房牌之外,本港應恢復租金管制。本港1998年前行租金管制,租務市場冷淡,「租金管制唔係改善房屋問題?最理想方法,但可以?非常時期保障租戶,以免業主大幅加租,牟取暴利」。他指出,98年前租管限制業主在兩年內不可加租三成,以目前的香港情況而言,兩年內加租三成已經很多。他建議若重設租管,加租幅度應比98年時少,而本港亦可以參考外國的做法,將租金佔入息一定比例,改善業主加租不斷的情況。

 

無中轉屋安置打擊違規戶

陳紹銘又強調,政府要有相關的配套設施安置受影響住戶,否則?房發牌制形同虛設。受發牌影響的住戶可暫住中轉房屋,即專為受清拆、天災或其他原因影響,但未符合入住公共屋?資格的人士提供的臨時居所。陳紹銘稱政府未來可於市區興建中轉房屋,或利用因重建而收回的舊公共屋?如白田?作為中轉屋,以安置?房居民。

 

需要業主主動申報

根據屋宇署的數據,由2011年4月至2013年7月,屋宇署向涉及違規工程的?房發出了1,268張清拆令,其中只有兩成多遵從。鍾劍華稱這反映?房的隱蔽性高,屋宇署要靠市民告發,才知道違規?房位置,入屋搜查也要有合理懷疑或投訴才可,設立?房發牌制,打?違規?房具一定難度。政府建立業主登記制度時,可要求業主申報有出租?房,清楚列明每間?房的大小及數目,方便屋宇署跟進監管。

 

 

《San Po Yan Magazine 新報人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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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報人 2013-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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